海鹽縣科琳鋼管有限公司,位于絲綢之府、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嘉興,海鹽縣武原街道開發區新橋北路西側,于2011年03月22日在嘉興成立。公司資金充裕,注冊資本200 萬元人民幣,在李金賢帶領下,公司主要提供不銹鋼管、金屬管件制造、加工;貨物進出口和技術進出口, 歡迎各界朋友蒞臨參觀、指導和業務洽談
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海鹽縣武原街道開發區新橋北路西側
- 固定電話:
- (0573)
- 經理:
- 李金賢
- 郵政編碼:
- 314000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其他聯系方式
| 座機號碼 | 0538-6213007 |
| 座機號碼 | 0573-86180086 |
| 手機號碼 | 13706837166 |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 法人名稱:
- 海鹽縣科琳鋼管有限公司
- 簡稱:
- 科琳鋼管
- 主要經營產品:
- 未提供
- 經營范圍:
- 不銹鋼管、金屬管件制造、加工;貨物進出口和技術進出口(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
- 營業執照號碼:
- 91330424571703252D
- 發證機關:
- 海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法人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 地區編碼:
- 330424
- 組織機構代碼:
- 57170325-2
- 核準日期:
- 2016-03-11
- 經營期限:
- 2031-03-21
- 經營狀態:
- 存續
- 成立時間:
- 2011年03月22日
- 注冊資本:
- 200 萬元人民幣 (萬元)
- 所屬行業:
- 鋼鐵鑄件廠 » 海鹽縣鋼鐵鑄件廠
- 所屬城市黃頁:
- 嘉興企業網 » 海鹽縣 » 海鹽縣武原鎮
- 順企編碼:
- 6037991
海鹽縣科琳鋼管有限公司的股東
|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 李金賢 | 60% | 人民幣120.0萬元 |
| 姜惠亞 | 40% | 人民幣80.0萬元 |
海鹽縣科琳鋼管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 住所變更 | 浙江省嘉興市海鹽縣秦山街道秦山核電關聯產業區金禾路號 | 海鹽縣武原街道紅益村徐橋組 | 2018-06-26 |
| 投資人備案 | 姓名: 姜惠亞; ; [新增] 姓名: 李金賢; ; | 姓名: 項明磊; ; [退出] 姓名: 張光照; ; [退出] 姓名: 李金賢; ; | 2018-06-26 |
| 管轄單位變更 | 秦山所 | 武原分局 | 2018-06-26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03252D | 注冊號:49062 組織機構代碼證:無 | 2016-03-11 | |
| 住所變更 | 住所: 海鹽縣武原街道紅益村徐橋2組; 郵政編碼: 314300;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武原街道 | 住所: 海鹽縣武原街道開發區新橋北路西側; 郵政編碼: 314300;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武原街道 | 2016-03-11 |
| 住所變更 | 住所: 海鹽縣武原街道紅益村徐橋組 郵政編碼: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武原街道 | 住所: 海鹽縣武原街道開發區新橋北路西側 郵政編碼: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武原街道 | 2016-03-11 |
| 換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執照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03252D | 注冊號:49062 組織機構代碼證:無 | 2016-03-11 |
| 一般經營項目變更 | 一般經營項目: 不銹鋼管、金屬管件制造、加工;貨物進出口和技術進出口(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 | 一般經營項目: 不銹鋼管、金屬管件制造、加工。 | 2011-05-04 |
海鹽縣科琳鋼管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 名字 | 職務 |
|---|---|
| 李金賢 | 執行董事 |
| 李金賢 | 經理 |
| 張光照 | 監事 |
海鹽縣科琳鋼管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 鹽環罰[2015]9號 | 縣環境保護局 | 海鹽縣環境保護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鹽環罰[2015]9號 當事人:海鹽縣科琳鋼管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注冊號:330424000049062(1/1) 組織機構代碼證:57170325-2 地址:海鹽縣武原街道開發區新橋北路西側 法定代表人:李金賢 2014年11月27日,本局執法人員接群眾舉報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鋼管生產建設項目涉嫌未經環評審批擅自開工投產,決定于2014年11月27日立案。經調查核實當事人位于海鹽縣武原街道新橋北路西側,2011年5月注冊成立,租賃位于海鹽縣武原街道新橋北路西側的浙江順贏鋼塑管道有限公司廠房面積2000平方米,未經環評審批擅自購置相關設備,建設鋼管生產建設項目并于2012年5月投入生產,至今共生產不銹鋼管200噸。主要生產設備有光亮退火爐、矯直機、切割機、渦流探傷機、超聲波清洗機。生產工藝:不銹鋼管→清水清洗→軋制→拉制→去油(堿洗)→烘干→矯直→切割→泡酸→清水清洗→定尺(成品)。生產過程中使用硝酸等化學品,投產以來用量為1.5噸,目前倉庫余存1.5噸。當事人無污染物處理設施,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暫存于塑料桶內,光亮退火爐的冷卻水排放至雨水井中。2014年11月27日,本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發現生產正常,廠區南雨水井采集的廢水樣品經海鹽縣環境監測站檢測,PH值為10.90,CODcr 濃度為587mg/l,分別超過超過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表4一級排放標準的1.90個單位、4.87倍。 本局認為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九條“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但是,鐵路、交通等建設項目,經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在初步設計完成前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該建設項目方可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規定,已構成違法。 以上事實,有以下證據證明: 1、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1份; 2、現場勘察筆錄1 份、現場檢查照片8張; 3、調查詢問筆錄2份; 4、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行政主管身份證復印件各1 份; 5、環境違法行為改正通知書1份; 6、環境違法行為舉報信訪件交辦單1份; 7、檢測報告及送達回證各一份; 8、購置堿片及硝酸發票復印件各1 份, 9、現場監察報告1 份。 10、授權書1 份。 本局于2015年1月22日告知當事人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并告知當事人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和聽證申請。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本局決定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責令建設項目停止生產; 2、罰款肆萬伍仟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當事人應于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建設項目停止生產,當事人應于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繳入海鹽縣工商銀行(名稱:海鹽縣財政局財政專戶,賬號:*0)。逾期不繳納罰款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如果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第一款和第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海鹽縣人民政府或嘉興市環境保護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直接向海鹽縣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本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三項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海鹽縣環境保護局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日 | 2015-02-02 |
海鹽縣科琳鋼管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 分公司名稱 | 地址 | 成立時間 |
|---|---|---|
| 海鹽縣科琳鋼管有限公司橫港分公司 | 海鹽縣百步鎮五豐村宋家頭18號 | 2013-08-21 00:00:00.000 |